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通辽市科尔沁:提起自治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8-03-24 12:3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通辽3月22日电(通讯员 王帅迪 齐晓龙)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在自家承包的林地内种植农作物,改变土地用途,且数量较大,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对张军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据悉,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李波自2005年至2006年在某镇转包两块林地,面积分别是110亩和82亩,并与村委会签订了“集体林地其他方式承包合同”,年限至2026年12月。在林地种植期间,张军波先后在林地内种植玉米,黑豆等农作物,后经公安机关对其种植农作物的面积进行GPS定点测量,共计达164.89亩,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破坏,损害了森林永续利用性及所承载的生态功能,侵害了公共利益。 
  该院公诉科在审查办理张军波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中,发现张军波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遂将此线索移送该院民行科。该院民行科在调取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决定立案审查,并通过调取、复印刑事案件证据,征求专家意见,现场调查,形成了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据体系。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