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南康区:注重流程式监督 保障在押人员权益
正义网赣州3月23日电(通讯员 何龙)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从刑事诉讼程序入手,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刑罚执行三个阶段,出台举措,积极推进强制措施适用审查工作。 据了解,在现有的办案模式上,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有时是为了给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造成一定心理上的压力,以便尽快实现案件突破。但有时这种方式,显得不是十分必要。为此,该院从案件办理流程上,对强制措施适用进行监督。 在审查逮捕阶段,该院建立捕与不捕跟踪监督工作机制。即对决定不予逮捕的案件中,对侦查机关是否变更强制措施适用上,进行跟踪核查;对决定逮捕的案件中,继续跟踪案件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即使不必要羁押,也不妨碍刑事诉讼程序进展,犯罪嫌疑人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及时启动推进强制措施适用审查。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制定《规范审查起诉阶段强制措施适用的办法》,分21个条款,依照刑法分则对案件进行分类,同时,结合过失犯与故意犯的情况,对是否犯罪嫌疑人被适用的强制措施情况开展审查,以规范侦查机关强制措施的适用。 在刑罚执行监督阶段,该院要求驻监所检察干警加强监所安全管理巡查,对犯罪嫌疑人的改造情况进行专项台账管理。同时积极听取犯罪嫌疑人家属、律师的意见,对情节轻微的犯罪不羁压不致造成社会危险的或不需要再行羁押的,及时监督变更强制措施。 据悉,在上述三举措并举下,该院在2017年实现了对15名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18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以捕代侦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滥用,保障了被羁押人合法权益,规范了刑事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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