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25"聚众斗殴案续:9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正义网南宁3月22日电(记者 邓铁军 通讯员 陈毅峰 宁洁)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对在当地影响较大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近日,依法对该案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据悉,今年2月25日晚11点左右,南宁市江南区永和桥附近发生一起多人持械斗殴并致多人受伤的重大聚众斗殴案件,当晚,械斗场面的视频在微信等网络媒体大量转发,引起社会普遍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次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办案。江南区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依法启动快捕机制。 经侦查查明: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某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陆某某(女,18岁)发现,陆某某以黄某某抄袭其原创的“社会摇”四步舞为名,纠集其所在的QQ群成员与黄某某在网上互相谩骂。2月25日晚23时许,黄某某与未成年人方某某煽动纠集的20多人,与陆某某煽动纠集的100多人于江南区五一路永和桥附近交通要道聚集,双方使用烟花弹和长柄刀棍实施聚众斗殴,致使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双方斗殴场面被群众用手机拍下并以微信的形式在网上迅速传播,当晚,个别媒体套用与本案无关的网络图片、视频进行不实报道,严重误导社会公众,引发社会普遍关注。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抓获多名涉案人员。 事件发生后,江南区检察院快速反应,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全面细致审查案件的各项证据,严格办案程序,落实好相关政策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快速批捕一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同时,广西检察机关在媒体发声,提示广大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针对未成年人敏感偏激、冲动易怒的心理特点,多与未成年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心理疏导,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守法教育,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职责;提醒未成年人遇事也应理性思考,三思而后行,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采用暴力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到法律的追究。敬告网民和网络媒体不要在网络上发布、传播不实信息和谣言,否则造成恶劣影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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