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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四次作案被逮捕

2018-03-21 18:3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湘潭3月21日电(通讯员 席虎啸)平时打牌总是输钱,没有钱用了就想用歪门邪道弄点钱,于是便冒充民警去游戏厅,以能帮忙“打点”为借口骗取财物。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某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7年12月份,胡某做起了街道巡逻队的临时工,工作的职责就是提醒路边的菜贩不要占道经营。2018年2月8日大约10时许,他来到一家游戏厅,进门就问老板在不在,并说:“我是岳塘公安分局巡防大队的民警,明天我们分局会有清查行动,你们把门关了。”服务员听到之后立马从柜台里拿出一包黄芙蓉王给他,过了一会,一个自称老板的男子拿出两包软蓝芙蓉王对他表示感谢。出来后,他觉得冒充警察很容易取得别人的信任,便故技重施向其他三家游戏厅店内负责人索要钱财。总共拿到了3包黄芙蓉王、2包软蓝芙蓉王、1包和天下、50现金和1包10元的槟榔,一共获利295元。
  其实,他的真实身份只是街道巡逻队的一名临时工,虽然穿的制服和骑得印有治安巡逻字样的电动车都是街道巡逻队发的,但左上臂位置挂有“警察”字样的标志是他在路边上花几块钱买的,手铐是他很久以前在淘宝上买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轻易的骗点钱财。
  我国《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冒充公职人员招摇撞骗的案件屡见不鲜,希望广大市民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学法懂法,了解掌握相关部门的工作程序,必要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核实,切勿“要钱就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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