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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舞阳:"两个责任"抓细抓实抓到位

2018-03-21 18:1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河南电(通讯员 刘立新 闫晴 董新丽 )如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河南省舞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兵常说:“不是今天发个文件、开个会、签个承诺书就万事大吉了。”记者了解到,该院从明晰责任清单、严密责任体系、营造文化氛围等方面入手,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了队伍廉洁、司法公正。
  明晰责任清单
  夯实责任体系
  新时代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谁来抓,怎么抓,抓什么?2017年,舞阳县检察院新一届院党组成立后,不断强化院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角色意识,明确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按照细和实、能管用的要求,制定了《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4种主体的主体责任。即,院党组承担集体领导责任,责任清单细化为组织领导、支持保障、管班子带队伍等10项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其责任清单包括研究部署、督促指导、教育管理等11项内容,全面负责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其他党组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责任清单包括落实部署和督导等12项内容,并对党组负责;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责任清单包括组织落实、做表率等13项内容。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科室干警签订《无违法违纪保证书》,人人有责任,层层有压力,全院形成自上而下、逐级逐岗职责分明的廉政责任网络体系。同时,专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督导小组,对4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一对照检查、一月一讲评分析、一季一总结回顾、半年一次进展情况通报、一年一次总结表彰及奖励,促使各主体责任人种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教育“责任田”,实现了全院主体责任落实的常态化、制度化。
  严密制度体系
  监督责任落地
  如何确保纪律规矩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在口头上?舞阳县检察院党组一班人委实动了一番脑筋:从完善制度体系上下功夫,构建起“办案监督+外部监督+检务督察”的立体督察模式,扎紧监督的“篱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重点加强办案监督。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衔接机制”,将“管人”与“管案”相结合,实现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的整合,探索出了一条案件监督与司法责任制落实相关联的监督路子。积极构建不定期联合通报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联合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各检察官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建立联合评查制度,促进检察官办案规范化专业化。
  不断完善外部监督。立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积极构建“互联网+公开”模式,自觉接受监督。建成了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为一体的新媒体检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实现了由“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的新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督察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实施办法》《问责制》等规章制度,对自身检风检纪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并通过“四结合”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坚持实行平时监督检查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全面了解干警的一贯表现;坚持组织考核与综合检查考核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对各部门的考核与各部门之间交叉考核相结合,增强考核的客观性;坚持对督察结果的公示通报与惩戒相结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处理,不护短、不手软,落实制度无例外,执行纪律没商量,切实让监督责任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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