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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2)

2018-03-17 20:24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不断健全执行管理体制机制

  一项项新的改革试点,一个个艰巨的“破冰之举”。

  例如,2016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确立了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思路,提出了“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将上海打造成执行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工作目标,通过一手抓执行体制改革,一手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成效。

  人民法院不断健全执行管理体制机制,在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推行执行案件全程信息化管理,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基本建成,执行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革。制定财产保全等15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等33个指导性文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涉及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可以说是执行工作的‘百科全书’,切实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孟祥说。

  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针对实践中采用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将其纳入到失信名单,再联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纳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不断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平安中国建设凝聚起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

  周强院长指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深改组部署,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联合国家发改委等60多个单位构建信用惩戒网络,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共同发力的信用惩戒体系。

  在创新工作机制方面,江西法院建立“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河北、山西、内蒙古、青海等地法院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执结大量案件。

  截至目前,全国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1万人次,限制1014.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2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1.5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同时,人民法院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惩治力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9824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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