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
今天是第三十六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负责人所说:“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完成未来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从国际经验看,保障消费者权益,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和最终目的,也是倒逼供给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消费人口国,保障消费者权益在进入新时代的历史阶段,无疑具有更深刻的内涵和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我国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革,消费贡献率由54.9%提高到58.8%。消费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巩固。 消费这驾“马车”跑得又稳又快,预示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正进入加速阶段,消费者从注重量的满足转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商品转向更多服务型产品。日益增长的多样性消费需要对加大消费供给侧改革、营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过去五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消费维权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格局逐步形成,消费环境总体向好。但从发展眼光看,顺应居民需求新变化推进消费升级,以品质消费倒逼供给质量提升,才能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品质消费离不开有力的市场监管保障。无论是监督生产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还是引导消费者追求科学、绿色、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浮华、盲目、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都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握消费发展变化趋势和消费维权着力点,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提振消费信心,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0年改革开放,中国市场化道路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消费领域发生的巨大变革令国人倍感自豪,消费环境不断改善倾注了市场监管部门多年辛勤付出。展望新时代,加大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12315中心建设,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支持消费者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市场监管部门必将通过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更有力保障消费者权益,为实现消费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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