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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巡礼|贵州:司改和大数据运用实现"两翼齐飞"(2)

2018-03-16 14:0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三是创建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着力推动科学决策。该系统智能关联基础数据库,实时采集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案件智能研判系统有关数据,关联采集检察办公、保障、队伍等其他业务系统数据,建立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5个维度、632项具体指标的办案“评价体系”,可以实时从核心数据、常规分析、专项分析、办案评价、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为管理决策提供“智库意见”。目前,该系统已在省市两级院试点运行,数据涵盖10余个业务条线,产生并分析数据2600余万条。 
  总体来看,贵州检察机关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一“牛鼻子”,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检察官“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改革的溢出效应持续显现。 
  活力释放,检察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才 
  一大批功底好、素质高的中青年骨干被选入员额直接投身办案,入额院领导亲自带头办案,优质办案资源向一线集聚趋势明显,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检察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司法改革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96.5%的批捕案件和97.2%的起诉案件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提交检委会审议案件数量下降32.31%,讨论个案同比减少46.8%。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改革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下降42.3%。全省涉检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1%。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各类案件中的司法不规范等瑕疵问题比改革前下降了67.32%。 
  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改革以来,批捕案件办案时限平均缩短20.16%,起诉案件办案时限平均缩短27.05%,民事行政案件办案时限平均缩短32%,执行案件办案时限平均缩短18.17%。 
  诉讼监督明显强化。改革以来,立案监督、刑事抗诉、民行抗诉同比分别上升21.3%、13.4%、11.5%,民事诉讼再审裁判改变率达85.6%,公益诉讼案件位居全国试点省份前列,救助刑事被害人数量同比上升230%,三大诉讼监督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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