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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诞生记(3)

2018-03-14 13:4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017年11月13日,党中央发出征求对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意见的通知,请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在精心组织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宪法修改建议。 
  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到人民团体,从党员干部到党外人士,各方一同贡献智慧和力量,让宪法更加适应时代需要,回应人民呼声。 
  博采众议,宪法修改汇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起草和完善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草案稿,为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指明方向。 
  ——首轮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和党外人士共提出2639条修改意见。 
  ——12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就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反馈书面报告118份,共提出修改意见230条。 
  ——1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党外人士提交了书面发言稿10份。 
  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宪法作为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其生命力就在于能否成为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集思广益,确保宪法修改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 
  一致建议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部分; 
  一致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总纲》; 
  一致建议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一致建议把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内容写进宪法; 
  …… 
  宪法修改小组举行13次工作班子会议、4次全体会议,对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逐一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专门要求,对于没有吸收到党中央修宪建议里的意见,要一一作出研究。”宪法修改小组工作人员说。 
  从各方面提出的数千条建议,到党中央的21条修宪建议,党中央慎之又慎,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确保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修改既要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要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宪法修改小组工作人员说,“坚持不作大改,体现出党中央对宪法的尊重,是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8年1月2日至3日,根据党中央安排,张德江主持召开4场座谈会,分别听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智库和专家学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对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提交书面材料52份。 
  ——1月18日至19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期间,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在充分吸收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获得通过。 
  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高度重视。 
  ——1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1月29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宪法修改小组副组长栗战书受中共中央委托,就党中央修宪建议向常委会作了说明。会议讨论了党中央修宪建议,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和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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