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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有机统一 ——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2)

2018-03-13 13:14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确定了多元化团队组建模式。在立案庭组建“1+1”的速裁团队,推动小额诉讼程序“简案快审”;在刑事审判庭组建“1+2+1”审判团队,在家事审判庭组建“1+1+1”团队,促进“类案精审”。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技术科科长石蓉认为,人民法院内部挖潜和外部借力双管齐下,形成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格局,案件审理周期明显缩短,工作质效大幅提升,使司法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

  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繁简分流系统集成不断增强

  周强院长多次强调,“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以信息化助推司法改革已是当今世界大势所趋,当下,大力推进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3.0版本,是助推繁简分流的加速剂。

  各地法院通过推进科技法庭建设,实现智能化办案,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供技术保障。

  人民法院利用“法信”等审判辅助系统,实现典型案例、裁判文书、法律观点等审判信息的智能检索、推送,为法官提供智能化服务;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挖掘丰富的案件信息资源,不断深化对辖区法院不同审判业务类型的法官人数、人均结案数、结案方式及平均审理时间等数据变化的动态分析,准确把握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全面评价工作业绩。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促进与宣传教育所副所长何琳认为,繁简分流是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人民法院探索的一种有效的工作路径,特别是借助信息技术,既缓解当前的案多压力,也为繁案精审预留了足够的时间。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推进繁简分流工作,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差异化的司法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的有机统一。随着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在公平与效率方面的获得感将会越来越强。(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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