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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看到公平正义(3)

2018-03-13 13:08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作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借助科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体制,较好地保障了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树立了法院良好的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希望法院今后继续围绕“四大平台”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体现法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宿城一中副校长 刘秀云

  司法公开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法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起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满足了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决心,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公开助力普法宣传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江平镇山心村支委委员 黄利婷

  要实现全民学法、懂法、用法,尊重保护妇女切身利益,呵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就需要法院不断落实司法公开措施,加强“四大平台”建设,延伸家事审判、青少年审判职能,将普法宣传队开进边境偏远乡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主动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鼓励群众利用法律手段、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家庭暴力、校园安全等问题。(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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