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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三巡:大法官明断虚假诉讼案(2)

2018-03-13 13:03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宣判后,江必新在庭审教示中强调指出:“诚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人的立身之本。所有的民商事主体在市场活动中都要以诚信为本,所有的诉讼主体在诉讼过程中都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客观地陈述相关法律事实,配合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以便于法院依法公正地作出裁判,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

  此次庭审不仅法律关系理得清,而且判决准、释法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宣传,也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三巡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所做的努力。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漳州市实验小学党委书记、省特级教师兰臻:

  通过旁听庭审充分领略了大法官的风采,法庭上法官呈现出的睿智、博学、亲切、严中有爱的气度,特别是最后的教示环节,法官引经据典、通俗易懂地讲解法律和社会问题,都让人深受触动。“家门口的最高法院”拥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的工作理念,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作出了重要努力。

  全国人大代表、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陆銮眉:

  江必新大法官在庭审中将较为生僻的法律知识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在最后环节进行了解释,使人受益匪浅。经过此次旁听庭审,感受到司法永远站在公正的一边,对司法公正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也深切感受到最高法三巡在统一裁判尺度方面所做的努力。(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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