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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才代表: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校园贷"犯罪有担当有成效

2018-03-11 18:4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高新才对“校园贷”十分关注,也十分痛恨。“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虽然工作报告中只有这短短一句话,但我觉得检察机关这个问题抓得准、打得狠、有成效。”
  高新才说,“校园贷”瞄准的多是在校大学生,表面上是你情我愿,实际上是利用大学生的不谙世事和缺乏法律意识,设套诈骗,甚至出现“裸贷、暴力催收”进而导致被害大学生死亡的恶性事件,性质恶劣。“检察机关对这种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是非常必要的。”
  高新才介绍,包括河南在内的很多地方的检察机关都组织开展了依法严厉打击“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对“校园贷”犯罪起到了有力的遏制作用。通过所在地检察机关,高新才还了解到,除了依法严惩“校园贷”犯罪,检察机关还专门针对“校园贷”问题开展普法教育。他们走进校园,结合办理具体案件,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孩子们展示“校园贷”危害。“让我感动的是,检察官们还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把防范方法传授给孩子们,结合针对学生的诈骗案件,提醒同学们树立理性消费意识,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犯罪侵害。”高新才说。(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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