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回应群众期待民生答卷亮丽喜人(2)
“前门进后门出”“花钱买刑”等刑罚执行不规范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安徽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服刑人员逐案核查,着力监督纠正“以权减刑、提钱出狱”等问题。在开展的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中,核查发现未依法执行589人,清理纠正501人,很好地解决了“应收监、未收监”问题。 守护绿水蓝天 吴贻伙 天更蓝、水更清,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然而为攫取利益而损害环境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5年6月,“安徽池州千亩良田变荒地河水被化工园污染无法灌溉”被媒体曝光后,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事件调查。此后,该两起环境污染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人、起诉7人,涉污企业之一的池州飞昊达化工有限公司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厂长和另外两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处刑罚。 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安徽省检察院连续四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线索511件,监督立案306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571人。连续四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线索401件,监督立案218件,起诉生产销售“毒包子”“脚臭盐”“问题疫苗”“问题冻肉”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540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安徽省检察机关还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中之重,办理生态公益诉讼案件438件,督促整治被非法占用、污染土地1300余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2590余亩,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142万吨,依法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660余万元,守护绿水青山蓝天。(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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