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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职能 服务协同发展 ———人民法院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工

2018-03-08 19:11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加快走出一条科学持续的协同发展路子。

  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离不开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人民法院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探索建立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和司法规律又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的司法协同机制,既是京津冀法院服务和保障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京津冀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机遇和应有之义。

  以新理念新思想为引领

  依法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尤其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是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

  4年来,在三地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下,京津冀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协同发展总要求,深入调研,积极探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经济跨越发展首先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针对拱卫京津,对标产业外溢、功能疏解,出台了《关于为永清大力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从六个方面制定了具体举措,建立了快立、快审、快执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大了对行政机关的法律指导,从深层次、多领域规范市场秩序,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能,确保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能够落地生根,经济发展枝繁叶茂。

  2017年5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落实“三个着力”重要要求 为天津“一基地三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意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提出了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向纵深发展的40条具体举措,服务和保障“一基地三区”建设的顺利实施,打造“钢铁之卫”,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一基地三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才华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三地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既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意识,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促进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个核心任务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许勤表示,要高质量推进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雄安新区。

  为更好地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2016年2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根据功能疏解、产业升级转移等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如依法惩罚阻挠破坏承接非首都功能重大项目建设的犯罪,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及时审理因部分企业搬迁和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外迁引发的租赁合同、补偿安置、劳动争议纠纷;依法审理因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发的企业重组、破产、强制清算、股东权益纠纷等案件;围绕疏解公共服务功能,妥善审理京津冀公共服务领域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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