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志峰委员:以立法形式规范文化产品产出
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杨波)教唆青少年吸毒的嘻哈歌曲,包含暴力、色情元素的动画片,趣味低俗的广场石雕……这些低劣甚至“有毒”的文化产品刺激了大众神经,也激发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祁志峰对规范文化产品输出问题的思考。他表示,目前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已经有了,可遗憾的是,保障精神食粮安全的法律仍缺位。他呼吁尽快以立法形式规范文化产品的产出。 “这些年,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在精神层面的追求也在日益增加,社会上由此出现了很多很好的文化产品。同时,我也发现,不少质量很差的文化产品也在不断充斥着市场,甚至正对年轻一代产生着十分不利的影响。”在祁志峰看来,那些低劣的文化产品堪称“文化垃圾”,毒性重、危害大,有时比有毒有害食品更可怕,可能影响好几代人。 祁志峰建议加快文化消费领域的立法,以立法形式规范文化产品产出,从法律层面对文化产品进行严格区分,划清哪些有存在和传播价值,哪些纯属垃圾、是有害的,并且规定一旦生产、传播这些“文化垃圾”,就可能触犯法律,从而对生产者、传播者产生震慑。“如果没有这样一部法律,只能等到‘垃圾’被释放出来以后去处罚,其实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造成的不良影响已经存在,执法效果将大打折扣。”祁志峰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各方面的保障,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保障就是法律的保障。希望我的提案能引起大家对‘文化垃圾’不良影响的重视,尽快促进相关法律出台,让有意生产、传播‘文化垃圾’的人在法律的红线面前望而却步。”祁志峰告诉记者。(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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