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县检察院建立不起诉案件备案审查常态化机制
正义网赣州3月1日电(通讯员 刘凌元)“不起诉案件备案审查常态化既是对案件质量的把关,也是对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权的一种监督。”日前,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公诉工作分管副检察长说道。 为及时掌握不起诉案件处理情况,该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规定了层报分管领导、检察长、上级院对口部门审查的不同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同时,对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在案件类型、适用法律、批复程序等审查内容及范围上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普通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均作了区分。 此外,该院要求所有不起诉案件均要有案件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主观恶性、量刑情节、社会危害性、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否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意见等方面,准确把控不起诉案件风险,防止新的社会矛盾发生。 (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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