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县检察院建立"醉驾"案件刑拘直诉直审制度
正义网宁波3月2日电(记者 屠春技)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出台《宁海县“醉驾”案件刑拘直诉直审程序实施细则(试行)》。 该《细则》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的“醉驾”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流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案件符合刑拘直诉直审程序后,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次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受案后次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三日内审结。 同时,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执业二年以上并且有刑事办案经验的律师值班,为适用直诉直审程序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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