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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检察院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新方案

2018-03-03 10:0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呼和浩特3月1日电(通讯员 宋国龙 侯志茹)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召开2018年第二次检委会,会议对2018年案件评查工作计划进行了充分探讨,并认真研究审定了《玉泉区检察院2018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简称《计划》),为2018年该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计划》调整了执法办案考评领导小组名单,由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将入额检察官全部纳入案件质量评查组成人员范围,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是入额检察官的义务和责任,并将评查工作情况纳入检察官的办案业绩考核范围。同时确定了每年开展四次常规评查、两次专项评查、不定期重点评查的评查工作模式,变“抽查”为“普查”,实现每案必查。
  《计划》要求每次案件质量评查后,由检察长亲自召集被评查检察官、点评评查结果并限定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使办案人员切实从思想上对案件质量负起责来,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夯实了基础。
  《计划》从评查主体、评查种类和范围、程序和方法、评查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可操作性和评查结果的运用。(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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