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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窑厂老板拖欠26名工人工资28.9万元获缓刑

2018-03-03 09:4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阜阳3月2日电(通讯员魏辉虎)开砖窑厂时欠了别人工资,承诺支付却一直没有兑现,相关部门介入后依然没有整改。近日,安徽省阜南县的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
  从事专砖窑生产近十年的刘某,在前年遭遇了“环保”瓶颈,被责令关闭、限期拆除。为把以前备的烧砖材料用完,刘某便加班加点继续生产,但此时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刘某就没有给工人发工资,到轮窑厂被拆除,刘某拖欠26名工人两个月工资28.9万元。
  此后,工人频繁找刘某索要工资,刘某就对工人讲绝对不会拖欠大家的工资,会尽量把工资给大家准备好,请大家放心。后来工人们再次向刘某催要工资,刘某表示轮窑厂拆除后相关补贴足够给大家发工资了。但这笔款到账后刘某却没有给大家发工资,而是另作他用。后来到刘某家里来要账的人多了,刘某就跑到外面去躲债,且与工人们失去联系。
  2016年3月,阜南县劳动保障部门正式受理了工人的投诉。该部门向刘某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但刘某逾期仍未整改该。刘某后来才将所欠工资28.9万元上交阜南县人社局指定账户,后发还给相关民工。去年9月26日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7年1月,阜南县检察院指控刘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阜南县法院审理过程中,刘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近日,阜南县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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