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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改革未来如何发力?司法部这样说

2018-03-02 13:57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新华网北京2月8日电(记者张雪花)作为司法部2018年的“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自1月23日出台以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司法行政执行体制如何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如何完备构建?在今天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对司法行政改革诸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监狱:从“不跑人”向“治本安全观”转变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其目标是否就是将罪犯“看住”?对此,熊选国表示,2017年司法部提出了监狱工作要把过去“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深化为向社会输出守法公民的“治本安全观”。
  “治本安全观的核心要义是坚持以改造罪犯为中心,看好、管好和改造好罪犯。”熊选国进一步解释,看好、管好罪犯,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改造好罪犯,是要确保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为守法公民,是确保社会安全,这样就把监狱安全和社会安全的双重安全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目前已在17个省份的20个监狱率先展开试点,将逐步在全国推开。
  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是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熊选国强调,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重点围绕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继续深化监狱体制和机制改革,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戒毒制度。
  刑事辩护全覆盖:防止冤错案件的重要措施
  对于冤错案件问题,熊选国回应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加大了对冤假错案的复查和纠错力度,现在推行的改革,像律师要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就是防止冤错案件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
  熊选国表示,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针对的是过去刑事案件辩护率不是太高的问题,“就是说律师要参与,要给被告人有效地提供辩护,包括排除非法证据,包括在法律上给出罪与非罪的界限”,“通过刑事辩护全覆盖,所有的刑事案件,包括简易案件、速裁程序案件、普通程序的案件、二审案件,没有辩护人的,将全部通过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据了解,这一改革自去年10月份已开始试点。
  熊选国表示,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司法队伍水平的不断提升,冤错案件会越来越少。“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包括过去发生的冤假错案,只要发现一起,司法机关就纠正一起。”熊选国同时强调。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公共法律服务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总抓手。
  “2017年是司法行政改革加速发力、全面推进的一年。”熊选国表示,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很大程度上都转化成一种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
  据了解,2017年,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推行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律师调解试点三项改革试点;为有效防范司法鉴定费不合理问题,2017年司法机关加强对司法鉴定收费的监督管理,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了收费标准,整个执法执业办案标准规范也在抓紧推进;法律援助值律师工作,除西藏外各省份均已实现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律师调解工作试点进展顺利,深受法院与群众的欢迎……
  “在司法行政改革意见中,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包括安置帮教都纳入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当中去,旨在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熊选国说。(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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