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 不能用于宣传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赵文君)国新办1日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不是产品的荣誉标志,不能用于企业宣传。 张茅表示,评估商标是否著名、是否知名,是在市场环境中形成的,要经过消费者认可。如果由一些地方政府来评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扭曲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会带来寻租和腐败行为。 张茅说,商标是从市场经济发展出来的,是对产品的保护,同时商标品牌也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入门券。随着市场主体的大量出现,商标申请量大量增加,中国的商标品牌正在走向世界。 据统计,我国的商标注册量位居世界第一,有效注册商标1400多万件。2017年申请商标580万件,商标存量占世界近40%,商标申请量的增量占世界80%以上。根据世界品牌实验室最新评选的商标品牌价值五百强,中国有37件商标进入,比2013年增加1.5倍。(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