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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让七年垃圾山变身绿色长廊(2)

2018-03-01 20:2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由于垃圾成分多,大量固体废物已堆积腐烂。大风天,垃圾混合着尘土漫天飞舞;下雨天,垃圾被雨水冲得到处跑;炎热夏日,垃圾加速腐烂,蚊虫聚集,细菌滋生,飘散阵阵恶臭。当地一些村民不堪其扰,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却没有下文。 
  开小道,垃圾场“复活” 
  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岚山区检察院于2017年2月14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经查,上述区域占地约48亩,未经行政许可,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更没有办理环境评价审批手续。那么,在各项条件都不满足的情况下,垃圾场是怎样运行起来的?对此,高月清态度明确,“多数历史遗留的环境疑难杂症,都伴随着相关部门监管的缺位,必须揪出问题根源,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进一步调查还原了垃圾场的来龙去脉:2011年5月,当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启用新修建的垃圾场之前,将此处作为临时简易垃圾场暂存垃圾。后来新场所投入使用,该局对这一区域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外围一圈进行封墙作业,宣告废除其暂存垃圾功能。但已经习惯将垃圾运往此处的企业和周边村民,却在围墙上打开一个缺口,仍然将垃圾运往此处。随着时间的推移,缺口越来越大,垃圾越存越多,终于堆积成山。 
  各类工厂是倾倒垃圾的主力。一方面,这片垃圾场距离附近的焦炭场、化工厂距离都不远,加上地处鲁、苏两省交界,在边界模糊地带的钢渣厂、化工厂、塑料厂等上百家高排放类企业缺乏规范管理,这些工厂企业乐得就近扔垃圾。另一方面,岚山区东临黄海,渔业发达,海产品加工盛行,每天都有大量渔业垃圾需要倾倒。 
  2017年4月7日,岚山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根据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作为主管单位的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移山平地,造绿色长廊 
  为促进检察建议有效落实,岚山区检察院探索实施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机制,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被建议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代表现场监督,促使相关单位自觉落实检察建议并及时反馈。 
  当天,民行检察官现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进行释法说理,认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主管单位,负有监管职责,但因监管不力,致使该临时垃圾场封场后又被随意堆放大量工业垃圾,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清运垃圾,建立监管巡察制度,与环保部门进行工作衔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在之前的调查取证工作中,岚山区检察院利用无人机对垃圾污染现场进行航拍勘查,取得了完备的图片、视频证据,在公开宣告现场通过显示屏一一进行了展示。 
  随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人员就落实检察建议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高度重视,尽快摸底调查,拿出整改方案。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代表进行监督并作了现场点评。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海安说:“此次公开宣告不仅增加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更有助于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长效机制。被建议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作出回复,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请区人大进行说明。”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签收了检察建议后,迅速到垃圾堆放现场进行勘查,经多方论证,拿出了科学的垃圾处理方案,于2017年4月26日,向岚山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对原临时垃圾简易填埋场进行整修绿化的请示》,获得批准。 
  2017年7月20日,岚山区政府启动投资项目采购招标仪式。中标单位于7月26日动工,对垃圾场进行科学清理。到8月16日,共计1.92万立方米裸露工业垃圾被依法处理,土地整平任务基本完成,被破坏的280米院墙也得到修整,院墙外侧排水沟中填埋的垃圾也被清走,重新发挥了疏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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