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浙江检察机关开展"三·四"主题日活动推进服务非公新作为

2018-03-01 20:2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杭州3月1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史隽 龚婵婵)“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为企业家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是我省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坚持下去。”3月1日下午,在浙江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共同举办的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上,到任一个多月的浙江省检察院新任检察长贾宇表示。
  由此,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以“持续推动服务非公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为主题的“三·四”主题日活动拉开了序幕。
  浙江是民营经济发祥地,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省60%的税收、70%的GDP、80%的外贸出口和90%的就业机会。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是浙江检察机关的一道必答题。2016年,浙江省检察院出台了“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办案,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加强检企共建,帮助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发展;加强涉企犯罪调研,帮助民营企业防控经济和法律风险;加强与省外检察机关的协作与配合,联手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切实保护总部在浙江、省外有生产经营业务的浙商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浙商企业的损失。
  2017年,浙江省检察院进一步强化工作引领,推动服务非公经济工作不断深入。先后制定下发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具体任务分解》,修订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1条意见”升级版),制定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服务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了一大批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俱佳的涉及非公经济案件,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非公经济撑起“保护伞”。
  为进一步推进服务非公经济新作为,2018年开始,浙江检察机关把每年的3月4日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主题日,希望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营造服务非公经济的良好氛围,与工商联、企业家共同探寻服务非公经济的新路径。
  据了解,除浙江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共同举办的相关座谈会外,今天浙江三级检察机关还通过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三·四”主题日活动,受到非公企业界的广泛好评。下一步浙江检察机关将探索全面推行检察白皮书制度,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事例的示范作用,探索建立涉企重点案件督办制度,继续加强与工商联的协作等,持续推进服务非公经济。(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