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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全国政法机关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3-01 19:51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记者28日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迅速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破获一批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各地公安机关在缜密侦查的基础上,集中警力、果断出击,依法抓捕了一批长期称霸一方的涉黑犯罪嫌疑人。

  ——河南省破获漯河市以李某某、张某某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抓获嫌疑人32人;

  ——北京市抓获房山区琉璃河镇以陈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案嫌疑人30人;

  ——天津市破获以颜某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抓获嫌疑人25人,依法查封冻结账户资金近1700万元,查扣涉案房产57套。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向全社会公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网站、信箱,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

  同时,公安部挂牌督办了一批重大涉黑案件,组建了公安部扫黑除恶专家组,要求各地采取下打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

  对已侦破的涉黑组织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各地政法机关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并推动各地将涉及“保护伞”线索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落实。

  聚焦重点、精准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针对黑恶势力控制农村市场、插手旧村改造项目、操纵破坏农村选举等突出问题,各地政法机关聚焦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依法侦办、起诉、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

  2月5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并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上诉人欧阳文明有期徒刑十五年。

  2月10日上午,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等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16项罪名案件,依法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9名被告人中,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为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各地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对已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梳理,科学预判后续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情况,预先配齐办案力量,为后续进入检察机关快批捕快诉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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