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公安 >

北京交警辟谣: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违法系误读(2)

2018-02-27 20:18来源:人民网浏览:手机版

  5. 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6. 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

  1.目前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备案业务可到车管窗口办理,在办公时间均可受理,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2.办理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有历史绑定车辆数量的限制,请驾驶人用户本着如实绑定、如实处理的原则,谨慎办理非本人机动车绑定备案业务,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绑定,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

  3.未办理绑定备案业务的,仍可到执法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