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6)
24.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强化农业大数据应用,构建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好用好重要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等,加快推进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新增5个省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建成15万个益农信息社,强化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育。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建设试点,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继续举办培训周活动,办好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 25.大力推进农业走出去。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关系。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茶叶、水果、蔬菜、水产品等高附加值的优势农产品出口,鼓励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参与国际知名展会等。实施农业走出去支撑工程,遴选20家实力强、信誉好的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支持,着力培育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加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农机、种子、农药、化肥和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能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多边和双边主场外交活动,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和农业贸易投资规则制定作出新贡献。 五、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发展活力,提高生产效率。组织开展农村改革40周年纪念活动。 26.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确权数据收集、质量检查工作,按照成熟一批汇交一批的原则,确保2017年已报告基本完成的省份的县级行政区数据完整准确入库。加快国家级确权登记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平台试运行。推进确权成果应用,为适度规模经营、发放涉农补贴、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提供支撑。 27.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制定落实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配合加快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推动落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建设,研究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纠纷调处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2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家底。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到300个,选择50个地市开展整市试点,条件成熟的开展整省试点。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在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管理、收益合理分配,以及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方面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启动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29.加大推进农垦改革工作力度。坚持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主线,不断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组建区域性农业企业集团和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机构、人员、资产、债务等问题,确保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推进农垦土地确权,争取2018年底确权发证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中央直属垦区改革,制定落实直属垦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农垦人才培养力度。切实发挥农垦在质量兴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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