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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对三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2018-02-14 23:49来源:黑龙江日报浏览:手机版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日前制定《2018年黑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年,黑龙江省将落实动物疫病基础性防疫措施,做到应免尽免。免疫病种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规定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
  《方案》规定,对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型口蹄疫免疫;对除种畜外的牛羊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规模奶牛养殖场实施以检疫净化为主的防控措施,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净化场标准。《方案》要求,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应按规定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对规模养殖的动物,应实施程序化免疫;对散养的动物,应采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程序化免疫。
  近期,各地将组织做好乡村防疫人员免疫技术和人员防护技术培训,加强疫苗保存和运输管理,对疫苗实行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质量和供应量。(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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