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涂一贴”,过期进口啤酒竟成合格品(2)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林珂私自篡改过期啤酒生产日期进行再销售,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该案中销售的啤酒是以过期原料作为生产原料,具有安全风险,应当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林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张超明知他人销售伪劣产品而提供帮助,认定为从犯。(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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