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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2018-02-10 13:28来源:北京晨报浏览:手机版
  (北京)市纪委官网昨天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2起涉及违规使用公车,1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1起大办婚宴,1起违规发放福利公款送礼,1起违规公款吃喝。
  具体案例
  1 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党组书记王兰栋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07年至2016年8月,王兰栋在已配备一辆北京现代御翔汽车作为公务用车的情况下,长期占用门头沟区财政局所属的一辆奥迪汽车,各项费用均由该局承担。2017年1月27日,王兰栋将御翔车用于私人事务。此外,王兰栋的司机迟佳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公车私用。王兰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会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芦秀丽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10月,芦秀丽在负责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手续办理期间,使用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市场公司”)人民币1.1万元购买53度飞天茅台酒两箱,用于公务接待宴请。2015年4月,经时任市场公司董事长芦秀丽审批同意,该公司购买一辆丰田柯斯达汽车并进行装修,共计支出人民币135万元。芦秀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原副调研员刘光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前,刘光银接受辖区内北京重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贾文胜邀请,到重德物业食堂聚餐,收受面值1000元超市购物卡。2016年、2017年春节前,刘光银分别收受贾文胜赠送的面值1000元超市购物卡各一张。刘光银先后三次收受贾文胜赠送的超市购物卡共计人民币3000元。刘光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延庆区饮食服务总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梁仕平大办婚宴问题。2017年7月,梁仕平为其子操办婚宴,宴请51桌,超过报备范围,并且收受同事及业务往来人员35人礼金共计人民币3.12万元。梁仕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朝阳区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孙志华、医保物价科科长陈学会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7年1月,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医保员培训前夕,经陈学会提议、孙志华同意,使用培训经费人民币5万元购买购物卡,向参加培训人员发放洗发水等劳保用品。后孙志华个人经手使用价值人民币7000元的购物卡走访送礼,陈学会个人经手使用价值人民币1.9万元的购物卡走访送礼。孙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学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门头沟区旅游委副主任、潭戒景区管理中心主任姜薛兵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间,姜薛兵以加强景区宣传为由,在潭柘景区分公司下属北京嘉福宾舍饭店接待朋友用餐,签单47批次,涉及餐费共计人民币6.89万元。姜薛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邹乐)(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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