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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队老板看中他人门前石兽 花钱请人搬入自己家中

2018-02-09 19:5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武汉2月9日电(通讯员 朱凛睿 陈冬)拆迁队老板路过他人家门口,看上门前一对石兽,竟找人深夜将其撬起后搬到自己家中“收藏”。发生在武汉市江汉区的这起古董失窃案,除拆迁队老板冯某在逃外,日前,其他三名被告人均获刑,其中刘某、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元,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2000元。
  2017年下半年,拆迁队老板冯某带着员工来到武汉市江汉区某街道工作,地点在朱先生家附近。偶然经过朱先生家时,门前台阶上精美的石兽吸引了他的注意。回去后,马老板仍然念念不忘,想在自己家里也摆上那对石兽。他找到工队负责现场管理的刘某,说愿意出1000元,让刘某安排人去把那对石兽偷过来。随后刘某找到金某,告诉了他这件事。受过马老板恩惠的金某,听到还有1000元酬劳拿,一口应承下来,说愿意帮马老板达成心愿。
  2017年9月9日,刘某带着金某到朱先生家“踩点”,并带他到一处拆迁空置房,让金某偷了石兽后搬到那里去。接到“任务”后,金某找到拖板车的同乡文某,称给他酬劳,请他晚上跟自己走一趟,去抬个东西。
  次日凌晨,金某、文某二人带着木头和绳子,趁夜黑风高,偷偷来到朱先生家,准备抬走门前的石兽。没料到,石兽被牢牢焊在了台阶上,轻易抬不走。金某只好返回家拿了一根撬杠过来,两人齐心协力,将两座石兽抬起,搬进指定的空房子里。金某将房子锁好,给文某200元辛苦费后,二人各自回家。事后,马老板遵守承诺,托刘某将1000元辛苦费转交给金某。
  次日早上10时许,朱先生打开门,发现门前的石兽竟不翼而飞,立即报案。得知消息后,冯某坐立难安,于9月19日亲自到朱先生家表示歉意,称自己很快会将石兽物归原主,希望朱先生撤案,但朱先生不同意。次日,刘某、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文某也于10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石兽重新回到朱先生家中,但惧怕承担刑责的冯某没了踪影。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偷的一对石像为清代兽形石雕件,长宽各40余厘米,高约80厘米。朱先生的父亲于两年前以两万元购得,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它们被摆放在朱先生家门前的台阶上。经鉴定,两件兽形石雕件价值22000元。(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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