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正义人物|梅玫:希望我的坚持能成就那些孩子的美好人生(2)
梅玫:未成年人犯罪多集中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类,比如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大多数是激情犯罪,这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关,但更多的还是因为他们不懂法,没有规则意识,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记者:从事“莎姐”工作对您来说,最大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 梅玫: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个别老师觉得学生应该把学习法律的时间用在学习基础课程上。 办案过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人们都愿意帮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但都不大愿意帮助失足青少年。其实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险性不高,他们犯罪有自己的原因,也有家庭社会的原因。我们应该看到他们还是孩子,可塑性很强,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教育和帮助,避免他们成为社会的对立面。我们在具体工作中为他们找学校、找观护基地比较困难。虽然我们重庆检察机关与一些学校企业共建了涉案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社会改变观念,积极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正常回归社会。 谈感受:要有耐心有爱心有责任心 记者:您在和未成年人的接触中怎样让他们更容易敞开心扉,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呢? 梅玫:我都是以姐姐的身份和心态和他们对话。站在他们的角度看问题和思考问题,了解他们喜欢玩的、喜欢看的,用他们的语言对话。而且任何时候都不能着急,要慢慢让他们接受自己,按照他们个体的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交流。 孩子们观念新颖、思维活跃,我给他们普法时大多用参与式、互动式的方式,讲课也是以问答讨论为主,引导孩子们自己去思考。比如指导他们编排法治情景剧、一起做心理游戏等。 记者:在办案过程中,有没有遇到特别令您感动的事情? 梅玫:有涉罪未成年人给我写信,说我一个陌生人都没有放弃他,他更不能放弃自己,要重新站起来。我还收到过一封没有来信地址的信,是一位和我同名的初中学生写给我的,孩子说是老师让他们给自己尊敬的长辈写一封祝福短信,她说在报纸上看到了我的工作,将信写给了我。这些都让我感受到自己工作的意义和价值。(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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