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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正义人物|陈昶屹:司法公正让正义"可感受"(2)

2018-02-04 20:2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记者:您办理过全国首例“被遗忘权案”、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等一批疑难案件,这些案件社会关注度很高,有的类型很新没有先例可参考,面对这种情况,法官作出判决的关键是什么? 
  陈昶屹:除上述提到的“五步法”之外,关键是判决的思路和结果要符合中国的国情,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验证。只有经得起人民检验的优秀判决才能成就优秀的人民法官,优秀的法官人格才能外化为优秀的判决作品,所以修炼优秀的法官人格才是成就经典判决的基础。 
  法官与正义是同义词 
  记者:习总书记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能不能结合您的职业,和我们谈谈您对“正义”的理解?  
  陈昶屹:法官在英语中是judge或justice,法官与正义是同义词,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守护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精辟论断至少体现了正义的两个层面:第一是将司法的正义性与司法的人民性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中国的法官头衔前面多了一个“人民”二字,人民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将“人民”二字体现在中国司法的方方面面中,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是我们中国法官的使命。 
  第二是法官必须在司法中做到“三位一体”的公正,即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大家都很熟悉,其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而很多人还意识不到形象公正存在的重要性。让老百姓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正义以可感受的方式实现,这个“感受”就包括了法官的形象要公正,体现了形象公正的要求。  
  对于法官而言,我觉得至少应做到司法的正义性与司法的人民性相结合,在人民司法中实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及形象公正,我想这是我们每名法官都应该努力的方向。 
  记者:在您看来,要判好案子法官需要具备哪些素养? 
  陈昶屹:我认为判好案件必须具备以下几点:一是时间的历练、案件类型和数量的积累和积淀。法官必须通过积累和积淀,慢慢培养自己对于新的疑难案件能够解释法律、发现规则的能力。二是法官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优秀的法官一定是学者型、调研型的法官。三是优秀法官需要丰富的阅历。这是一个必要条件,需要经历和历练,将性情、思维模式以及感触转化为人生积淀。四是优秀的法官还需要保持对于群众的感情。法官不能最后变成冷冰冰的机器,要有一种古道热肠、主持正义的善良心态。五是法官需要有社会责任感,需要发挥自己的正能量。司法工作与社会秩序及老百姓安居乐业息息相关,法官应该把自己的法律知识传播出去,如举办一些法治、普法的讲座等。 
  记者:最后,请您和我们谈谈入选“2017年度中国正义人物”的感受。 
  陈昶屹:能够入选“2017年度中国正义人物”,我倍感荣幸。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既是鼓励又是鞭策,更是责任。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还属于全体海法人,全体北京法院人,全体中国法院同仁。没有法律共同体的共同前行,就不会有基层司法的共同进步。相信我们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得更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让正义的天平永不倾斜,让法治的阳光温暖人心。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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