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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大会

2018-02-01 19:0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兰州2月1日电(记者 南茂林)“今天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工作、生活在我们身边,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可亲、可敬、可学”。2月1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大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该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会上表示,“要学习和弘扬先进典型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工作态度,把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转化为前进的动力,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兢兢业业、踏实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
  “感谢与我同时获得荣誉的同行,大家默默奉献和无私担当,凝聚起了全省每一名检察官的勤奋努力和赤子之心,成就了这样一个模范群体。有幸成为当中的一员,我无比自豪,愿我的发言能表达大家的心愿,反映基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心声。”甘肃省崆峒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位海燕在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发言时说,“同志众朋友,鞭我向前走。愿作老黄牛,拉车到尽头。今天用老作家臧克家的这首《自勉诗》结束了自己的发言,并与大家共勉。”
  一个先进集体,就是一面旗帜;一名先进人物,就是一个标杆。在检察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对于更好地推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对此,甘肃省检察机关把发现、培养、选树先进典型作为凝聚队伍的重要抓手,通过切实加强省、市“双先”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选先推优工作机制,厚植滋生、培养先进的土壤,不断推出更多有影响力、感召力和说服力的先进典型,营造出创先争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汇聚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蓬勃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此次“双先”表彰,该省检察院决定,授予兰州市城关区民检察院等18个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检察院”称号;授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等30个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授予李小东等34名同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个人二等功。
  “以80后年轻干警为主体的白银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实现白银市三县两区内律师异地阅卷,兑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路’的案管承诺,”白银市检察院案管办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主任惠晓莉表示,“我们将以可视化管理为方向,着力提升工作信息化含量,突出业务监管和业务分析工作重点,抓主业、补短板、强基础,推动白银案管行稳致远。”
  “受到表彰的这些亲密战友和伙伴,确实有很多需要我们学习的地方,一定要向这些‘身边人’看齐,使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成为行动自觉。”参加表彰会的该省检察院干警史永强表示。(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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