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三大事件入选2017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
中国法院网讯 (张娜) 1月30日,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法制日报社主办的“2017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发布会在北京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法学会等单位领导、商法学界专家学者等40余人出席了发布会。 为繁荣商法学学术研究的发展,促进商法学术研究工作与商法实践工作的合作交流,推动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共同发展,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决定从2016年始组织评选评选每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评选本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具有重大法律意义与深远影响的十大事件,涵盖商事立法、商事司法解释、商事诉讼活动、公司治理、公司收购、商法学术等重大商事法制事件。 2017年获选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颁布,民商法立法体例获新突破,商事立法得到完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颁布实施,公司审判规则再获完善; 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强调重视企业家作用; 4.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顾雏军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社会反响热烈; 5.438家公司成功IPO,创下中国资本市场有史以来之最; 6.“商法通则”立法建议与商事立法体系完善系列学术研讨会举行; 7.龙薇传媒以蛇吞象遭证监会顶格处罚,引社会各界关注; 8.《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颁布,营商环境法治化进一步推进; 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人大常委会二审,世界首创立法推出在即; 10.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金融审判工作。 “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本年度内在商法学学术研究领域、商事法治实务界做出杰出贡献或者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人物与实务届人物。今年的获得者是知名商法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冯果教授。(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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