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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抽梯”事件续:涉事城管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2018-01-29 21:07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今日(1月29日),记者从郑州市委宣传部了解到,郑州航空港区“抽梯”事件涉事城管执法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此前,新京报报道,1月23日,郑州航空港区一文印店两名广告牌安装工在楼顶安装广告,因属违规施工,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要求将广告牌拆除,并将施工现场使用的三轮车和梯子暂扣带走。随后,一名施工人员从三楼顶部顺着绳子向下滑时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回应称,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同时配合警方调查。郑州市公安局则表示,已将违规设置广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刑拘。经确认,被刑拘人员系图文广告店负责人刘某。

  今日上午,郑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郑州航空港区多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后,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并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全面介入调查,将严格依法依规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同时,上述工作人员称,从警方获悉,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该工作人员表示,郑州航空港区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工作。

  随后,记者尝试拨打郑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电话了解情况,但对方电话无人接听。(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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