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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规2月施行 8项惠民措施便利办证出行(2)

2018-01-29 21:0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
  国税总局公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办法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
  在简化办事程序方面,办法规定,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由原来的6项减少为2项,纳税人只需携带税务登记证件、填写登记表格,就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同时,办法简化税务机关办事流程,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入推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已全部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试点纳税人与原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额标准、可不登记范围等方面存在政策差异,因此办法中涉及政策差异的条款内容未列举明细规定,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概括。
  此外,办法明确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登记资料后,受理人员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信息与征管系统中的税务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如果信息一致,视为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登记。
  宗教商业化倾向或将得到遏制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月1日起施行。条例采取多项措施,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进一步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
  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条例明确指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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