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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367人

2018-01-29 20:4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呼和浩特1月29日电(记者 沈静芳)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还以第171号建议答复函的形式,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伏凌燕的建议进行了详细答复。这份13页的答复函伏凌燕一直保留着。她笑着说:“检察机关重视代表建议,多次电话沟通上门反馈,对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我很满意。” 
  据了解,伏凌燕代表的建议涉及四方面,一是把握案件信息公开的时度;二是要加大对环境污染和重大民生问题的关注;三是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监督;四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她的建议可以说件件找准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 
  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伏凌燕找到了与她的建议符合的答案。 
  一方面,检察机关积极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建成了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代表委员联络平台、“两微一端”四项并重的检务公开系统,检务公开从被动查询向主动推送转变,实现了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万余条、重要案件信息8千余条、法律文书5.4万余份。 
  同时,内蒙古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367人,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412人。连续4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430件。内蒙古作为全国13个公益诉讼试点省区之一,两年试点期间,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427件,向法院提起诉讼76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林地、草原13万余亩,督促531家违法企业、个人进行整改,督促收回欠缴的国土出让金4386.6万元,监督撤销违法发放的近40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生态资源破坏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内蒙古检察院的试点实践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提供了完整的案例样本。 
  检察机关还探索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向公安机关延伸,强化对派出所执法的常态化监督,2014年会同公安厅对全区440个派出所的刑事执法情况开展检查,2015年建立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质量分析通报制度,2017年在刑事案件高发区域派出所派驻建立84家检察室,通过拓展监督范围和途径,提升了监督实效。 
  此外,检察机关还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查办“蝇贪”837人。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与内蒙古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6年以来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26人。连续3年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新一年新两会,在肯定检察机关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公益诉讼取得新成效的同时,伏凌燕代表带来了新建议,“员额制改革带来新气象,检察机关要让更多检察人拥有获得感,形成顺心留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要注重典型选树工作,培养更多张章宝、潘志荣式的检察官”“要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预防教育工作。”(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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