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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在高质高效中实现"快速正义"

2018-01-28 18:0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在高质高效中实现“快速正义” 广州深圳两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1年多办理案件1.8万余件 上诉率仅0.63%】
  2017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办理的江某等157人特大合同诈骗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此前,深圳市检察院在细致审查案情之后,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案149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签署具结书。原计划安排45天的庭审只用了14天就全部完成。该案是深圳市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典型案例之一。 
  2016年9月,全国人大授权最高法、最高检在广州、深圳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广州、深圳两级检察机关创新举措,在更高层次上达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实现“快速正义”。截至2017年12月,广州市、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18354件20465人。 
  专业团队智能化办案 “快速正义”得以实现 
  组建专门的团队、开展专业化办案,是提高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在广东省检察院指导要求下,各试点院结合司法改革,挑选业务骨干组建认罪认罚案件的专业化办案组织。 
  深圳市宝安区一直是全国刑事案件最多的基层检察院之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后,宝安区检察院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两个专业办案小组,专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017年3月至11月,这两个专业办案小组的6名检察官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221件3534人,约占全院同期办案总量的50%。 
  同时,广东省检察机关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运用远程视频提审、视频开庭,将办案手段科技化与办案步骤集中化结合起来。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每周集中2天进行远程提审工作,办案期限缩短约2到3个工作日。 
  专业化智能化办案使司法质效大幅提升。根据广东省检察院统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的案件,侦查阶段平均用时39.19天、审查起诉平均用时16.1天、审判平均用时20.17天,均大幅低于普通案件平均用时。效率提高的同时,办案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2017年12月,广东已判决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共有99人上诉,上诉率仅为0.63%,大幅低于普通案件上诉率,“快速正义”得以实现。 
  2017年11月,全国人大代表徐小平在视察广东省试点工作时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能快速处理案件又不失公正,的确是司法上的创新。” 
  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的前提下认罪认罚,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否贯彻实施的关键。”广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彭章波介绍,为此,广东检察机关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的规范体系。 
  首先是独立的权利告知程序。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后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选择权。二是严格的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程序。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重点审查案卷材料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情况,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着重讯问其在侦查阶段是否自愿认罪,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三是听取律师意见程序。严格落实接待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在确定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程序的执行以及量刑建议等方面,认真听取并采纳律师的合理意见,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同时,广东检察机关还明确规定,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应当听取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并将被告人与被害方是否达成谅解协议作为拟定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因素,充分保障被害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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