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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施行:退休后或可多领一份收入(2)

2018-01-27 19:59来源:人民网浏览:手机版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1日起实施

  《宗教事务条例》经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要进一步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

  同时,《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提出“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强对宗教财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1日起施行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并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取消行政审批。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简化了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办事流程。

  三是适应税制改革。《办法》中涉及到政策差异的条款内容未列举明细规定,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概括。

  《办法》还完善了年应税销售额的定义;明确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范围;明确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明确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办理有关手续的时限及相关管理要求;明确了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可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地方性法律法规

  天津:新修订《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21日起实施

  为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解决目前京津冀市交界区域“断头路”“瓶颈路”问题,将于2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对加强区域公路管理协作作出规定,将建立京津冀路网统筹衔接、同图规划等“三个制度”,建立数据共享等“三项机制”。天津与京冀交界多处“毛细血管”的“梗阻”正在逐步打通。京津冀三地就“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和对接,形成初步计划。起草相关实施细则,将建立统一的项目储备库和前期工作联动机制,共同谋划后续项目建设。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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