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即将迎来“大考”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王立彬、胡璐)根据新修订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三部门将进一步突出耕地保护、强化政府责任,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也将迎来新标准下的“大考”。 这是记者25日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介绍,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日趋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加上有的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的主体意识依然不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情况依然存在。 为此,新的考核办法以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核心,对考核的实施主体、组织方式、主要内容、结果应用等进行了完善。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和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 同时,考核办法还明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考核检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从201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业绩考核、相关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新的考核办法有利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曹卫星说,今年将适时开展“十三五”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要求完善相关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1月3日印发新修订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这一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完)(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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