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电信诈骗 为保800元资金反过头诈骗他人
正义网上海1月25日电(通讯员 徐朦)在全社会宣传谨防“电信诈骗”的当下,仍有不少人信以为真,受骗上当,石某就是这样一个“被害人”。为了从骗子那里拿回自己被骗的资金,挽回自己的损失,石某竟然接受骗子的指示,帮助诈骗他人,结果害人害己,由当初的“受害人”一步步沦为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石某批准逮捕。 “电信诈骗”套路满满 上当受骗成被害人 1989年出生的石某来上海创业失败后,待业在家。石某称,2017年12月9日,他接到一个自称是移动客服的电话,称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在湖北武汉办理了一张电话卡,要给他停机。他当时就急了,连忙辩解说自己没办过电话卡,“客服”遂将电话转给了“王警官”,“王警官”上来就告知石某涉嫌一起金融诈骗案,石某顿时傻了眼,“王警官”又介绍了“权检察官”、“赵总检察长”与石某联系,在被一通忽悠之后,石某将8万余元资金转入了自己的一张浦发银行卡上,并将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告知了这伙骗子。而当石某想查询银行卡余额时,被骗子以“资金冻结”为由拒绝了,石某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 为保资金助纣为虐 诈骗他人成嫌疑犯 石某一直不敢去银行查询余额,以为这样自己的钱才会“安全”。据石某交代,“检察官”告诉他要解冻资金,就要协助其他案件的办理,任务完成以后还会给他800元的奖金。2017年12月11日,石某按照“检察官”的指示来到被害人沈某家中,事先已经被“湖北警官”告知自己涉嫌诈骗活动的沈某,按照对方要求,将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和密码交给了上门的石某保管。而石某则当场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沈某银行卡内的10万元转账至自己的浦发银行账户,并从ATM机取现2万元。石某扣除自己800元的“奖金”后,将剩余11200元存入“检察官”告知的银行账户。 次日,石某再次根据“检察官”的指令,来到被害人项某住宿的酒店房间内。项某在前一日同样被“武汉警官”告知涉嫌诈骗活动,并按照吩咐带着自己的存折、银行卡住进了宾馆。石某与项某碰面后,将自己手机上项某被通缉的信息出示给项某看,并冒充项某亲戚的身份陪同其前往多家银行,将项某的93万余元资金转入“检察官”告知的银行账户,并收取“检察官”给予的1600元“奖励费”。 2017年12月14日,石某被警方抓获。2018年1月18日,石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浦东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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