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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剑辉:用心办案可以救人(2)

2018-01-24 22:3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刑事和解的推行,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宁乡籍当事人小周就是其中之一,十年来,他一直对谭剑辉念念不忘。
  那是2007年农历新年刚过不久,19岁高三学生小周的父亲坐张某农用车送鞭炮到桃江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肇事者张某逃逸。
  事后,因“肇事方家人态度冷漠,令人悲痛和愤怒”,作为长子的小周把父亲尸体抬到张某家农用车车棚内,要求赔偿。由于下雨,张某家人闭门不开,小周无奈,用梯子爬到二楼把张家大门打开,把父亲尸体停入堂屋。
  随后,小周被警方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侦查,其案件按司法程序,又被移送到检察院。
  “很多案件不能只看法律本身,要考虑后面的亲情、伦理、道德、人情等等各种因素。”谭剑辉说,时任宁乡县检察院检察长的他了解到小周的案情后,决定不批捕。在审查起诉环节,他又让小周先去参加高考再进行讯问。
  在审查全部案情后,检方以小周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决定对他“相对不起诉”。
  2007年7月,小周收到大学本科的录取通知书。当时父亲出事已经给不好的家境雪上添霜,他上大学又要花钱,弟弟也还在读书,家里窘困可想而知。
  开学前夕,谭剑辉动员全院给小周义捐,和检察院的几名同事特地给送来了3000元学费。
  “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十年后,小周已经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去年刚刚生了儿子,“现在看起来,当时他给我精神的支持比物质上帮扶还要大”。
  “我也至今都记得,我们决定不批捕后,他妈妈哭着讲起儿子穿着身烂衣服,打着赤脚,从看守所出来的情景。”说起这个故事,谭剑辉脸上浮出一丝不易觉察的怜惜之情。
  2009年,原全国人大代表、时任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言将刑事和解制度纳入立法。龚佳禾说,从湖南试行两年多来的情况看,刑事和解制度体现了化解社会矛盾、保护被害人利益、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和节约诉讼资源的多元价值。
  2011年8月30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正式公布,专门规定特定范围的公诉案件可以进行和解,并对“特定范围”作了明确。
  2012年刑诉法修改,刑事和解制度正式写入法律。
  谭剑辉说:“一个法律案件会反映很多社会问题,我们对法律技术本身研究很多,但对融入其中的社会问题研究少。执法者的具体执法本身,也反映社会的一面。有些案子,用心去办,可以拯救一个人,一个家庭。”
  “是一件好事就应该去做”
  2016年11月29日,谭剑辉当选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7年5月10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再现温情一幕。
  庭审当日,一名被当庭宣布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贺某的母亲、妻子,抱着刚出生2个月的婴儿过来了。因为孩子哭闹,家属没进法庭旁听。
  庭审结束后,一名陪审员对谭剑辉说,“他(贺某)老婆抱着‘毛毛’来了,他还没见过的,那‘毛毛’长得蛮可爱的。”谭剑辉一听,心生柔软,让贺某的妻子将孩子抱进法庭,给贺某见。
  法警们在一旁默默等候,三分钟后才将其带离。
  在等候室,这名被告人忍不住了,戴着手铐擦起了眼泪。
  “我相信,法庭上与孩子的见面,对他服刑改造会有帮助”,谭剑辉说,对于是否允许被告人庭审后与家属见面,法律并没有规定,“没说可以,也没说不可以”,要不是贺某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他甚至会同意打开手铐让他抱一下孩子。
  当然,他也可以选择不让他们见面。
  “有的人可能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我认为,是一件好事就应该去做。”谭剑辉说,“法律案件问题从来都不单单是法律问题。一个人犯罪,有很多深层次原因。作为执法者,执法过程多一点温度,少一点冷漠,社会就会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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