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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也涉嫌犯罪?检察官察微析疑追诉5名被告人

2018-01-24 22:1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丈夫四处收购病死猪,妻子负责加工销售,案发时家中囤积大量死猪及肉制品准备出售。检察官通过仔细审查卷宗、讯问被告人,竟发现5名“证人”也涉嫌犯罪。日前,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西周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刘金燕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王云兵等其他5名被告人拘役或宣告缓刑。 
  夫妻合伙出售病死猪肉 
  2017年2月14日,春节刚过,日照市东港区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到该区后村镇开展例行检查。进入屠宰户李西周、刘金燕夫妇家中时,工作人员发现院内横七竖八堆放着十多头体型较小的死猪。经检测,14头死猪均系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工作人员立即以两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李西周、刘金燕被抓获后,如实交代了加工病死猪并销售肉制品的违法犯罪事实。 
  李西周以前当过猪经纪,干屠宰生意之后还经常到周边村子里收购不能产仔被淘汰掉的母猪,认识了不少养殖户。他跟这些养殖户说,自己家里养了几条狗,谁要是有病死猪需要处理的话,就告诉他一声,他收回去喂狗。时间长了,李西周收购死猪的“名头”就传出去了。一些养殖户有了病死猪、濒死病猪都会主动打电话联系李西周,他就开着车上门收购,看具体情况开出非常低廉的价格,一头死猪少则三五十块,多则一二百块。 
  其实,李西周把超低价收购来的病死猪、濒死病猪运回家后,都是屠宰加工成肉和排骨等食品运到集市上出售,由于价格比市场价稍低,销路很好。从2015年至2017年案发,李西周长期从周边村子收购病死猪和濒死病猪,有时候甚至和刘金燕专门去捡拾养殖户扔在外面的病死猪。因为时间跨度长、次数多,夫妻二人在到案后已记不清准确的收购数量。 
  卷宗中“揪出”5名嫌疑人 
  2017年5月,此案被移送东港区检察院。经仔细审阅卷宗和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办案检察官敏锐地发现,该案的证人王云兵、周守会、顾玉朋、杨保申、杨保立等5人存在犯罪嫌疑。 
  上述5人都是周边村庄的生猪养殖户,他们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都表示李西周从他们那里收购过病死猪、濒死病猪。后村镇村民周守会因为找李西周帮过忙,觉得欠了一份人情,先后向其卖出7头病死猪。西湖镇的顾玉朋也向李西周销售4头病死猪。岚山区高兴镇村民王云兵、杨保申、杨保立同在一个村生活,其中王云兵还是村里的防疫员,跟李西周也算是熟人,他也卖出一头病死猪,还帮着李西周购买了杨保申的一头病死猪和杨保立的4头病死猪及濒死病猪。 
  王云兵等人的证言有力证明了李西周、刘金燕的犯罪事实,然而却暴露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结合李西周、刘金燕的供述可以证实,上述5人明知李西周收购病死猪、濒死病猪的目的是加工成食品后对外销售,仍向其出售、提供病死猪、濒死病猪。那么这5人显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共同犯罪,也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而公安机关仅将李西周、刘金燕移送审查起诉。 
  随后,东港区检察院发出补充侦查文书,要求公安机关对上述5人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进行立案侦查。在该院的依法监督下,公安机关迅速对5人立案侦查,同年6月侦查终结后一并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立即依法传唤王云兵等人。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云兵等3名养殖户如实供述:“当初知道李西周是将病死猪加工屠宰作为食品销售,还卖病死猪给他。”而杨保申、杨保立却翻供了,辩称李西周当初说收购病死猪的目的是为了喂狗、喂狐狸,他们并不知道李西周是为了出售病死猪肉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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