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解读《企业年金办法》:扩大适用范围等(2)
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如何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聂明隽介绍,对于已经生效的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办法》设置了一年的变更过渡期限。在《企业年金办法》出台后,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其企业年金方案内容与《企业年金办法》要求不一致的,应当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将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企业年金办法》将于2月1日施行,下一步将如何推动企业年金发展?聂明隽表示,一是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年金知识的普及,提高企业年金影响力。二是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尝试,鼓励和引导更多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三是指导各地人社行政部门认真细致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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