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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纪实

2018-01-23 21:2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重庆1月22日电(记者陈萍 李立峰 通讯员满宁)近日,经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消费信贷平台“花呗”非法套现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杜某非法套现470多万元,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为遏制新型金融类犯罪蔓延,帮助企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防范抵御金融风险,江北区检察院组建了全市首个办理金融犯罪的专业团队,“精准”助推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功能性金融极核区建设。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重庆检察机关自觉当好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护航员”,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到重庆大地上的一个缩影。
  开门问检:先听民企老总们“发牢骚”
  “建议更加重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一位民营企业家代表说,这是2017年9月14日,重庆市检察院在南岸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上的一幕。会上,17名来自重庆市各行各业的知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共商新时代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新方式、新举措。
  “重庆民营经济已经占据‘半壁江山’,但发展还不充分,需要进一步解决好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完善民企发展的法治环境”。在座谈会上,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说。
  32条来自民企老总们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项服务制度机制。
  仅去年一年,市检察院就先后出台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12条意见”、服务保障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15条意见”、会同市工商联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8条意见”,构筑起以保护产权为核心、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为重点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制度体系。
  “我们将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加强对非公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严惩侵害非公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犯罪,突出惩治影响非公企业公平竞争、创新创业、做大做强的犯罪,促进我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市检察院检察长表示。
  据介绍,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权益等犯罪410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泄露内幕信息等犯罪313人。
  审慎司法: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有贷款需求吗?不成功不收费。”对于民营企业来说,申请银行贷款是个“老大难”问题,有不法分子利用企业主的急切心理,声称可以帮助企业贷款,先后骗取50多名被害人“服务费”100余万元,日前,渝中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牟某等团伙依法批准逮捕。该院还专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普法警示力度,避免更多小企业主上当受骗。
  “最近企业现金流紧张,正等着这笔钱周转。”九龙坡区一家小微商贸企业遭遇“内鬼”,被员工胡某侵吞货款27.5万余元,案件移送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胡某却对侵占其中12.5万元货款的事实矢口否认,经承办检察官多方核实证据,并对胡某开展释法说理,货款最终悉数归还。案件办理后,这家企业专门赠送了一面锦旗:“维护公平正义 护航小微企业”。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该院依法审慎对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李某取保候审,并建立与涉案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尽量避免调查取证对正常运营的不利影响,帮助民企渡过难关,保住了总投资90亿元、可吸纳上万人就业的重大项目。
  同样,江津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主行贿案时,准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针对总额1亿元的煤炭存贮、装运正常投资项目,引导企业通过民事诉讼依法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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