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第一案落锤 旧案为何适用新法?(2)
据了解,以前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所负的债务,一般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推翻夫妻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债务。林得也坦言,以前,夫妻一方欠下债务,不管另一方是否知晓,哪怕离婚了,可能都要承担这笔债务。而新的司法解释对举证更加细化,更加具体。 “新的解释就把非举债一方配偶的举证责任减轻了,举证责任进行了重新分配到了债权人身上。” 记者:邓文辉 (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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