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书画市场乱象:伪造名家字画 赝品拍出五千多万(3)
事实上,除了与字画商人,造假者与鉴定人员之间同样有着利益联盟。 徐某曾为郑某蔚仿作的范曾书法开出鉴定证书。郑某蔚称,他和徐某之前商量过,“如果范曾死了,就是我们的天下了。以后碰到范曾的字画,画得差的就毙掉,碰到我仿造的范曾的字,他就说是真的。以后,范曾的真迹就没有市场,我仿造的范曾的字就能以假充真。” 掺在真迹里送拍的假画 名人字画仿作的流向,除了直接卖给有送礼等需求的人之外,主要渠道是拍卖公司。 张某用“洗白”来形容拍出后的名人字画仿作。在他看来,仿作拍卖成功后,便相当于被洗白了。 送拍也有一定的讲究。董某辉说,真迹和假画一定要掺在一起,这样才能说得过去,拍卖公司才能收这些画,而且拍卖的起拍价很低,都是8000元。 曹某东也提到,2013年,他买了三幅带“姚伟”上款(即该作品被赠送给姚伟收藏)的李可染真迹书法,想找汪某帮他“补”一幅同样的,掺杂在这三幅真迹里卖。“这样能降低我买真迹的成本,提高这幅假书法的可信度,也能赚取利润。” “没过多久,汪某就准备好了一幅给我。2014年,我以自己的名义把这幅汪某仿制的李可染书法和另外三幅真迹一起拿到一家拍卖公司送拍。”这位姓曹的某拍卖公司董事长说。 董某辉也曾送拍多幅仿作到拍卖公司。他称,2000年到2005年期间,他经常用自己的名字去送拍。之后便很少以自己的名字送拍,而是交给其他人去送拍。在他下面,仍有下线。 “主要原因是我送的作品不是很好,拍得也不好,而且很难送进去。另外,去送拍的作品要和真迹掺在一起才好送,光是假的不好送。”董某辉说。 送拍这一环节中,还可能存在拍卖公司人员与售假者结盟的情况。 郑某蔚告诉记者,北京一家拍卖公司的某些业务员明目张胆地收假画上拍,和委托方分成。“其中这个拍卖公司的书画部经理就找过我,说要和我合作。虽然没讲明合作什么,但我知道肯定是上拍的事。” 书画市场乱象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书画市场的乱象由来已久,市场上流通的真迹越来越少。 北京一拍卖公司董事长张某晔,曾参与销售张某仿作的范曾画作。他直言,每家公司或多或少都会有知假卖假的情况。 “有时候是因为上拍作品是一些大客户拿来的,我们不敢得罪;有时候上拍前没有看懂真假,等到了预展才发现,可已经印书了、撤不下来了,没办法就稀里糊涂地拍了。”张某晔说。 根据汪某的说法,他在被警方实施强制措施前的一笔生意,就在拍卖公司知道是赝品的情况下,成功拍卖出去。 如今再谈起这些,汪某说,“我以后不会再做这些事了。” 在汪某看来,拍卖公司利用拍卖法中“不担保真伪”等条款,将大多数拍卖行变成了一个合法的销售假画、假艺术品的平台。这是书画市场乱象的根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此条款本来是针对一些很难掌握真伪及品质的特定拍卖标的(如文物艺术品),很难要求拍卖人与委托人百分之百地为此承担责任,然而,已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现实情况中,此条款可能被一些人利用,作为“挡箭牌”,知假卖假。 张某晔也提到了拍卖中的免责条款,他认为,如果这个条款能够修改,也许能够净化字画市场的环境。 负责该专案的遵义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晓渝说,这种造假贩假行为不仅侵犯了著作人的著作权,也伤害了文化市场秩序,影响中国字画的国际声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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