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立案监督一名重要毒贩被判十五年
在办理一起特大贩毒案时,检察官发现:一段模糊的手机视频中,两个面部不甚清楚的男子,一人身着迷彩服、一人戴着眼镜,正在交易毒品。视频中购买毒品的“迷彩男”已被刑拘,而出售毒品的“眼镜男”却没有被立案侦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的不懈追踪下,“眼镜男”陈锡全被依法立案。近日,该院收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被告人陈锡全因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6年12月,锡山区检察院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柳冬等6人特大贩卖毒品案时发现:柳冬在讯问笔录里供述,曾向一个叫陈锡全的人购买毒品近300克,为防止意外,他还秘密用手机将交易过程拍摄了下来。然而,翻遍整本案卷,检察官却未发现关于陈锡全的任何信息,公安机关也未对其立案侦查。 陈锡全到底是何人?是否真的向柳冬出售了300克毒品?公安机关为何没有立案侦查?为弄清这些疑问,检察官提审了柳冬,并提取了手机拍摄的毒品交易视频。“这个‘迷彩男’说话的语气、声调和体型,跟柳冬基本一致,而且柳冬也供述自己当时身穿迷彩服,因此可以确定‘迷彩男’就是柳冬。”看了十几遍视频,检察官首先确定了柳冬的身份。 “那这个‘眼镜男’究竟是谁?是不是柳冬所说的陈锡全呢?”检察官找到柳冬辨认出的陈锡全的照片,对照视频,一帧一帧找出露出“眼镜男”脸部的画面,从中选出最清晰的,一点点拼凑出一张完整的人脸,最终成像与陈锡全的辨认照片一致。 至此,检察官确认视频中二人的身份:“迷彩男”是柳冬,“眼镜男”是陈锡全。同时确定,2016年10月15日,陈锡全向柳冬出售毒品300克。 2016年12月29日,锡山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同日,公安机关对陈锡全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2017年1月23日,公安机关将陈锡全抓获归案。至此,这起涉案毒品超过1300克的特大贩卖毒品案的7名嫌疑人全部归案。因该案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锡山区检察院将案件报送无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无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12月,无锡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柳冬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陈锡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余3名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