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封环保督察意见发出后 高层问责开始出现(3)
而在2018年,已经结束首轮全覆盖的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将不会停下脚步。 据刘长根透露,环保部除了对第一轮环保督察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督察机制,为后续督察做好准备外,还将考虑对第一轮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紧盯问题,压实责任;同时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针对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污染,以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北青报记者还注意到,26个省份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这些省份的环保督察工作重点关注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及后续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此,刘长根表示,环保部将积极指导地方建立省级环保督察体系,实现国家督省、省督市县的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制机制,发挥督察联动效应。 而且,由中央到地方的动作没有仅限于完成整改任务清单。督察启动的这两年多以来,各省(区、市)已针对性地出台或修订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比如,山东、海南、四川、西藏等地印发文件,将环境保护纳入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评价范畴;31个省份均已出台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文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长远看来,相信中央环保督察带来的改变绝不只是拘留、约谈、问责这一串串数字。 通报 环保部责成查处赣豫两起干扰环境监测案 环保部近日通报两起干扰环境监测案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对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例行检查时发现,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水雾直接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保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两地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已依纪依法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辞退、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环保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近期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监测设施不受干扰。 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曝光查处典型案件。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城管、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站点旁设立警示标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站点周边环境;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严禁喷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平台。(文/本报记者 邢颖)(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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